保定1266套限价房12月17日开始申请 申请条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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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保定市康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裕丰花园二期为限价商品住房项目,该项目共计1266套,销售较高限价8728元/平方米。项目位于莲池区农研所路南、永华大街以东。现将该项目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受理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为保定市城镇户籍且一年以上,以该家庭申请人户籍为准;
(二)单身年满22周岁;
(三)离异需一年以上;
(四)家庭人均年收入为41789元(保定市城镇居民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1.5倍以下);
(五)家庭成员在市辖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和建设用地,家庭成员名下自有住房低于50平米且人均建筑面积在15平米以下,一人户在30平米以下。
(六)此次限价房保障区域包括高新区、竞秀区、莲池区、满城区、徐水区、清苑区城镇户籍中低收入家庭。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高新区、竞秀区、莲池区、满城区、徐水区、清苑区住建局,领取《限价商品房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申请要件;
(二)申请人及配偶的可支配收入以实际工作单位证明为准,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出具无工作证明实行诚信申报;
(三)各区住建局审核汇总申请人资料,并将申请人家庭台账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四)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将申请家庭及其成员信息汇总后报不动产登记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及预销售登记部门对限价房申请人及配偶的房产及备案登记信息进行核查,并将核查信息反馈市保障房中心,市保障房中心将房产情况反馈至各区住建局核实申请人房产情况;
(五)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保障房中心统一组织摇号并登报公示,公示结束后,由保障房中心反馈开发公司按摇号顺序进行预选房,申请人按期未到或弃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名次顺延,预选房结束后,由开发公司上报保障房中心选房信息,市保障房中心核发《限价商品房准购证》。
三、需提交的有关资料
申请人购买限价商品房的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保定市市区限价商品房申请表;
(二)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申请家庭成员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
(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退休职工、社保职工可提供相应部门开具的收入证明材料,无工作的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开具无工作证明;
(五)保定市住房保障诚信承诺书;
(六)申请人家庭成员年满十八周岁无工作的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开具无工作证明或提交入学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七)住房保障相关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八)徐水、满城、清苑区城镇户籍需开具无房证明及未享受过保障房证明;
四、申请时限
2018年12月17日-2018年12月21日
五、申请受理地点
莲池区住建局 电话:2025776转8024
竞秀区住建局 电话:5953359
高新区开发管理委员会 电话:3108809
徐水区住建局 电话:8670683
满城区住建局 电话:7130029
清苑区住建局 电话:8176885
保定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14日
转自保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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