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丨竞秀区收回并注销永瑞园(棚改)一期国有土地使用权

保定楼市发布 2018-05-15 15: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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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政府于2018年5月8日发布了一则《收回并注销永瑞园项目一期出让区域“原国有土地”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中显示,保定铁路九房舍片区(永瑞园)棚户区项目一期“原国有土地”出让范围房屋已征收完毕,补偿安置到位,竞秀区人民政府同意收回并注销上述“原国有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政府于2018年5月8日发布了一则《收回并注销永瑞园项目一期出让区域“原国有土地”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中显示,保定铁路九房舍片区(永瑞园)棚户区项目一期“原国有土地”出让范围房屋已征收完毕,补偿安置到位,竞秀区人民政府同意收回并注销上述“原国有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

公告原文如下:

收回并注销永瑞园项目一期出让区域“原国有土地”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公  告

保定铁路九房舍片区(永瑞园)棚户区项目是市住建局2010年12月17日批准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该项目分三期出让,属竞秀区东风路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位于一亩泉河南、火车站改造扩建(一亩泉河南)拆迁区域西、灵雨寺2号区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保定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出具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申请,经竞秀区住建局审核,永瑞园项目一期“原国有土地”出让范围房屋已征收完毕,补偿安置到位。市国土局竞秀区分局审核,出具永瑞园项目一期“原国有土地”出让范围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请示。竞秀区人民政府同意收回并注销上述“原国有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原新市区土地管理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15日内携带有效证件到市国土局竞秀区分局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手续,在公告期内不办理注销手续、不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的,公告期满,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原证件作废;不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原件的,视为收回。若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保定市竞秀区东风路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逾期原新市区土地管理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公告。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八年五月八日

附件:1.市国土规划测量所提供的出让宗地示意图

2.永瑞园项目一期“原国有土地”出让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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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搜小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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