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三中分校宿舍楼四号楼部分土地确定权属来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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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三中分校宿舍楼四号楼确权项目无权源土地四至北至五四路、南至东风路、西至莲池北大街、东至长城北大街。该地块范围内无法确定土地权属来源面积425.9平方米。(见附图)因未进行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因此确定为无法确定土地权属来源的土地。
根据《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主城区无权源土地权属确认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保定市国土规划测量所组织开展了对该项目无法确定土地权属来源土地调查工作。经过实地调查和询问,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池区分局出具了《关于保定市三中分校宿舍楼4号楼土地权属的认定意见》,认定该项目范围内无集体土地。按照《宪法》第十条、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的法律法规,未划入农民集体范围内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现依照《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主城区无权源土地权属确认工作的通知》确定的工作步骤,对该区域内无法确定权属来源土地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15个工作日,公告到期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按国有土地依法处置。
特此公告
联系人:闫帅 联系电话:0312-3919656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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