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竞秀区第三造纸厂改造项目无权源土地权属确认公告

保定楼市发布 2021-02-01 10:4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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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第三造纸厂改造项目地位于河北建设集团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世家金街及道路北侧,复兴路(鲁岗村)南侧,河北省广播电视厅834.835发射台东侧,中共保定市委宣传部和保定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供热公司西侧。

2021年1月30日,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了“保定市竞秀区第三造纸厂改造项目无权源土地权属确认公告”,公告显示,保定市第三造纸厂改造项目地位于河北建设集团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世家金街及道路北侧,复兴路(鲁岗村)南侧,河北省广播电视厅834.835发射台东侧,中共保定市委宣传部和保定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供热公司西侧。该地块范围内无权源土地面积0.04434公顷,因地上建筑物已拆迁且未进行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因此确定为无权源土地。

地块位置参考:

公告原文如下:

保定市竞秀区第三造纸厂改造项目无权源土地权属确认公告

保定市第三造纸厂改造项目地位于河北建设集团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世家金街及道路北侧,复兴路(鲁岗村)南侧,河北省广播电视厅834.835发射台东侧,中共保定市委宣传部和保定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供热公司西侧。该地块范围内无权源土地面积0.04434公顷,因地上建筑物已拆迁且未进行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因此确定为无权源土地。

根据《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主城区无权源土地权属确认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保定市国土规划测量所组织开展了对该项目无权源土地调查工作。经过实地调查和询问,保定市竞秀区国土资源局竞秀区分局出具《关于保定市第三造纸厂改造项目无权源土地权属认定意见》以上区域内土地不能确定为农民集体所有。按照《宪法》第十条、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的法律规定,未划入农民集体范围内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现依照《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主城区无权源土地权属确认工作的通知》文件工作步骤对该区域内无权源土地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15个工作日,公告到期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按国有土地依法处置。

特此公告

联系人:闫帅

联系电话:0312-5908903

保定市自然资和规划局

2021年1月30日

来源:保定市自然资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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