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又一房企申请司法重整,曾竞得清苑2宗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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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德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司法重整!
2024年4月23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冀06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保定市德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
5月18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冀06破申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指令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审理。
6月3日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冀0608破1号决定书,指定保定市德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保定市德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债权人有权依法提请债务人进行重整。
重整不同于破产清算,破产重整更注重“起死回生”,是对于可能或已经发生破产原因而又有希望恢复运营能力的企业,通过协调相关利益主体,并借助法律的强制性调整他们的利益,同时清理破产企业债权债务关系,整顿企业经营性事务,以达到摆脱财务困境、恢复企业运营的一种特殊法律制度。通过重整,可以使面临破产境地的企业重获新生,从而避免了因破产清算而带来的一系列弊端。
公开资料显示,保定市德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02月25日,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
该公司曾于2017年12月22日,以2942万元竞得清土挂字【2017】第4号-04地块,该地块面积5298.76平方米,位于清苑区振兴路西侧、中心街北侧。
又于2019年9月23日以835万元竞得清2019-005地块,该地块位于清苑区中心西路北侧,面积为1682.6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和商服用地。
来源: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