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发布!秦皇岛限购政策全面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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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秦皇岛市房产交易服务中心发布通知,购房资格核验放宽。
通知显示,自2022年4月2日起,购买存量房(二手房)的购房人申请购房资格核验时只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此前,秦皇岛二手房限购相比新房要严格,本地家庭限购两套,外地购房者需要提供相关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限购一套,现在只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就可以核验,不再需要提供其它资料,等于变相取消了限购。
随后网上又传出一份秦皇岛市政府红头文件的通知,称之前的限购政策不再有效。通知显示,《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7]45号)已公布废止。秦皇岛市依据该文件制定出台的《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秦政字[2017]16号)《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秦政字[2017]19号)两个文件已无政策支撑,且已不适合当前秦皇岛房地产市场发展形势,经研究决定,予以废止。
4月2日,经过与秦皇岛市政府、房产局等部门确认,秦皇岛限购全面解除。
通知中所废止的两个通知涉及哪些规定呢?
这两个通知在2017年发布,《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中涉及限购的具体内容如下: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限购区域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不得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能够提供在本市满六个月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在购房时视为本市户籍居民。
之后发布的《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涉及限购的内容如下:
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家庭、能够提供一年内连续12个月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内连续12个月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全市范围内向其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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