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明确保障性住房租金标准:廉租房1.25元/㎡·月 有效期三年

搜狐焦点保定站 2025-12-30 16:5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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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延续保障性住房租金标准,有效期三年,稳定住房保障体系。

近日,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通知,明确同意继续执行主城区保障性住房(廉租住房及超出保障面积部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费标准,相关标准自2025年5月20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

据悉,此次政策延续是基于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的相关申请函及资料,市发改委依据《河北省定价目录》、《河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实施细则》(冀价政调〔2017〕202号)等文件规定,结合主城区保障性住房承租户群体实际经济承受能力,综合考量后研究决定的。

通知明确了三类保障性住房的具体租金收费标准:其一,廉租住房租金按建筑面积计收,标准为1.25元/㎡·月;其二,廉租住房超出保障面积部分租金为6元/㎡·月;其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为7元/㎡·月。

通知要求,在文件到期前三个月,主管部门需及时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调定价申请。同时,原保发改价格〔2022〕484号文件自新通知执行之日起废止。此次政策的延续,将进一步稳定保障性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保障承租群体的住房权益,为困难群众提供持续的住房保障支持。

来源: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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