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楼市新政首推“限售令”:中心城市购房未满2年不得转让

保定楼市发布 2021-05-20 09:16:21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5月18日,据浙江“湖州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湖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简称“《通知》”)。

来源:新京报讯(记者 张晓兰)

5月18日,据浙江“湖州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湖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简称“《通知》”)。其中指出,在中心城市范围内,新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网签合同时间在通知实施之日(即5月18日)后的,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

据悉,在房地价联动方面,《通知》提出,对热点区域实行“限房价、限地价、竞配建、竞自持”的房地联动机制,竞买人在参与商品住宅用地竞拍前,应签署知晓出让地块房地联动机制及理性竞价的承诺书,承诺书纳入土地出让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湖州此次新政提出,实行住房限售,在中心城市范围内,新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网签合同时间在该通知实施之日后的,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而在该通知实施前购房人已签订购买协议、支付相关款项并能提供有效支付凭证,但尚未网签合同的,可不受限售政策限制。

与此同时,在销售方面,《通知》规定,推行公证摇号销售,中心城市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申领预(现)售许可证后,购房意向登记数大于本期可售房源数的,实行公证摇号销售;对采用“限房价、限地价”方式出让的住宅用地项目全部实行公证摇号销售。

此外,《通知》还要求,商品住房在办理网签合同后,除在父母、配偶、子女之间更名外,其他不得更名;网签后退房的,撤销网签合同后的房源按原价格公开销售。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