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中心城区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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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2日,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了《保定市中心城区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供应计划显示,2024年保定市中心城区(包含主城区、徐水区、清苑区、满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1475.7196公顷。在2024年中心城区土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22.0295公顷;住宅用地333.0902公顷;工矿仓储用地247.5583公顷;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 464.4226 公顷;交通运输用地 406.9785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3072公顷;特殊用地1.3333公顷。
其中,2024年保定市主城区土地供应总量892.0939公顷。在2024年土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 13.6298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53% ;住宅用地 169.9639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9.05% ;工矿仓储用地53.1213公顷,占供应总量的5.95% ;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368.5719公顷,占供应总量的41.32%;交通运输用地286.8070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2.15%。
【附2023年保定主城区供地分析:2023年保定主城区供地计划发布丨供应总量同比大幅减少 住宅用地仅2428亩】
以下为原文:
为加强和改善土地宏观调控,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供应的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与合理性,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导向作用,依据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结合本市2024年土地市场供需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制定本计划。鉴于我市满城区、清苑区、徐水区的供地计划按照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要求不能单独公布的情况,将满城区、清苑区、徐水区三区和主城区的供应总量和结构纳入保定市中心城区供地计划。供应计划表在公布时同时发布,将主城区和满城区、清苑区、徐水区分别单列。
一、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024年保定市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1475.7196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在2024年中心城区土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22.0295公顷;住宅用地333.0902公顷;工矿仓储用地247.5583公顷;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464.422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406.9785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3072公顷;特殊用地1.3333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供应计划的公布机制,明确土地供应规模、结构,稳定市场预期。土地供应计划经政府批准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向社会公布。
(二)加强计划实施过程的沟通和协调,进一步完善市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实施计划的联动机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等部门,共同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计划的实施。
(三)加强计划的动态跟踪管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等部门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实施的,应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计划调整工作。
三、本计划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一、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4年市主城区土地供应总量892.0939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在2024年土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3.6298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53%;住宅用地169.9639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9.05%;工矿仓储用地53.1213公顷,占供应总量的5.95%;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368.5719公顷,占供应总量的41.32%;交通运输用地286.8070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2.15%。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锚定“服务首都、对接京津、联动雄安”定位,聚力协同发展联动雄安,融入现代化首都都市圈,全力构建京雄保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奋力推动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更高质量、更有韧性、更有活力,努力在京津冀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先行区示范区中走在前列。千方百计盘活城市存量土地资源资产,稳步推进城市更新。房地产开发用地多用于城中村改造和安置区供给;工业用地多用于保障未来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产业等项目,重点保障开发区用地供应;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绝大多为提升城市面貌的公园与绿地,部分保障民生的教育、体育和公用设施等用地,持续提升城市品位;交通运输用地继续保障城中村配套的路网建设,联动新三区发展的外延路网及打通断头路用地,聚力推动主城区交通优化提升,畅通交通循环,让路网更顺畅、出行更便捷。
二、政策导向
(一)优化土地供应布局。落实主城区国土空间规划,加强土地供应区域分类指导,不断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稳步推进城市更新,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一方面积极压茬推进城中村改造,优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服务和支撑能力;另一方面加快北部电力装备、西部文娱旅游、南部智能网联汽车等重点产业功能片区规划建设,强化高新区硬核科技支撑作用,推进产城融合发展。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充分发挥土地的杠杆作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集发力。优先安排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项目用地;保证商服用地的适度供应规模;合理确定住宅用地供应规模、时序,保障安置区的用地,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确保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证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及交通运输用地,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和综合服务水平。突出“有保有压”的原则,严禁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低附加值的产业项目用地;严格限制规模较小、生产能力不高的项目的供地。
(三)节约集约用地。控制增量,优化存量。优先利用批而未供土地,积极盘活存量土地,规范有序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开发利用,狠抓存量盘活,提高存量土地承载能力。严格执行各行各业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建设项目用地规模不得突破标准控制,推进城市土地挖潜更新,实现资源利用质量和效益“双提升”。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健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和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因城施策,优化房地产的政策,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完善商品房相关基础性制度,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调整土地供应、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等,确保房地产市场的稳定运行。
来源:保定自然资源与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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