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清苑镇中冉村征收土地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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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4日,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公布两则征收土地预公告,征地区域涉及清苑镇中冉村。
公告原文如下:
清苑镇中冉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4年度第260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北侧(东至中冉村地、碧桂园清苑新城;南至发展西路;西至中冉村地;北至中冉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779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公园绿地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5月9日开始,由清苑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5月8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qingyuanqu.gov.cn/。
特此公告。
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3日
清苑镇中冉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2024年度第34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北侧(东至碧桂园清苑新城;南至中冉村地;西至中冉村地;北至中冉村地)的土地,面积约1.667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住宅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5月9日开始,由清苑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5月8日。本公告可在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qingyuanqu.gov.cn/。
特此公告。
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3日
来源: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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