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主城区启用电动自行车违法电子抓拍 四类行为将被依法处罚

搜狐焦点保定站 2026-03-13 15: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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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启用电动自行车电子抓拍系统,重点整治闯红灯、未戴头盔、占用机动车道、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罚,规范出行秩序。

为规范市区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我市将在主城区范围内正式启用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电子抓拍系统,重点对四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依法实施处罚。

据悉,此次电子抓拍重点聚焦四类易引发交通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分别为:闯红灯、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这四类行为是电动自行车通行中的突出顽疾,也是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诱因,此次精准抓拍旨在形成有效震慑,引导市民规范骑行。

不少市民关心,若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抓拍,后续该如何处理?保定公安交管部门明确了四步处理流程,市民可按以下步骤有序办理:

第一步,接收提醒短信。交通违法行为被抓拍后,公安交管部门将向电动自行车车主登记的手机号码发送违法提醒短信,告知其已被抓拍,并提示前往“保定交警”微信小程序查看违法详情。

第二步,小程序查看详情。市民可打开微信,搜索并进入“保定交警”微信小程序,点击首页“非机动车管理”模块,即可查询到违法行为的详细信息,包括抓拍时间、地点及违法情形。

第三步,确认违法信息。查看违法信息无误后,可在详情页底部点击“确认”;若对违法记录有异议,可在该页面直接提交异议申请,交管部门将依法核实处理。需特别注意,自收到提醒短信起48小时内未确认的,系统将自动生成正式违法记录。

第四步,办理违法处理。违法记录生成后,公安交管部门将再次发送违法告知短信。当事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按照短信提示前往市区各交警大队法制室办理违法处理手续。处理完成后,将生成《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可按照决定书提示,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缴纳罚款。

针对四类违法行为,交管部门明确了具体处罚标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如下规定:

一、闯红灯:不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闯红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第40条至第43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和《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2条第1项规定,处以10元罚款。

二、未佩戴安全头盔: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违反《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24条第1款,根据该条例第44条规定,6个自然月内前两次被抓拍给予教育纠正,不予处罚;第三次予以警告;三次以后每次处以20元罚款。

三、逆向行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5条,根据该法第89条规定,处以30元罚款。

四、占用机动车道行驶: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7条,根据该法第89条和《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2条第2项规定,处以10元罚款。

保定公安交管部门表示,此次启用电子抓拍、实施处罚,核心目的并非惩戒,而是通过科技赋能强化路面管控,提升市民交通安全意识,从源头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推动形成“科技+劝导+执法”的常态化防控体系,助力电动自行车安全全链条整治行动落地见效。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是每位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希望大家规范骑行、文明出行,主动规避四类交通违法行为,共同维护主城区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保定交警将持续关注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不断优化管控措施,守护广大市民平安出行。

来源:保定市交警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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