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丨2021年度保定市主城区公租房选房分配须知

保定楼市发布 2022-03-04 11: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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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保定市主城区公租房选房分配须知

2021年度保定市主城区公租房选房分配须知

一、选房时间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为严控人员数量,具体选房时间由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按照摇号排序先后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请注意接听电话。

二、选房地点

保定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保定市恒祥南大街259号)

三、选房规则

(一)申请人应严格按照电话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相关证件准时到场。

(二)公租房选房须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参加。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到场的,申请人可委托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代为办理,受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申请人身份证、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结婚证、户口本等证件参加选房。

(三)此次选房按照摇号顺序依序选房,工作人员将按摇号顺序依次叫号(共叫三次)进行选房,若申请人未按时到达,将依次顺延至下一位申请人开始选房;若申请人未按时到达,但在选房期间内到达,按照届时顺序优先进行选房;如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到达指定地点,将视为自愿放弃此次选房资格。房源一经选择不再予以更改。

(四)本次筹集的公租房房源全部纳入选房范围,按照摇号排序依次进行分配,直到选完为止。

(五)申请人按照个人意愿确认房源后,保障房服务中心出具《公租房分配单》,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入住相关手续。

(六)放弃此次选房的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放弃保障资格,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七)因本次房源有限,未获取选房资格的保障家庭,按照此次摇号顺序纳入轮后名单,轮候期为2年,2年内如有空闲房源,按照摇号顺序依次进行分配。分配时将对保障家庭信息进行复核,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保障资格。

四、监督管理

(一)保障家庭承租期间,住房保障部门仍会对保障家庭的保障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按期腾空房源。

(二)通过提交虚假材料等方式骗取公租房保障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保障资格,腾退住房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入住公租房的家庭也要严格遵守公租房使用规定,不得闲置、不得转租转借、不得改变用途,一经发现将立即收回住房。

(三)公租房是政府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是解决困难群体住房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申请公租房不收取任何费用,应通过合法渠道申请,不要通过中介或他人代办申请公租房,公租房只租不售,如听到类似“交钱办公租房、公租房可以买卖”的传言,请及时向公安机关和住房保障部门反映,谨防上当受骗!

2022年3月4日

发文单位: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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