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关于疫情期间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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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保定市莲池区公安、保定市公安局竞秀区分局分别发布“关于疫情期间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的通告”,指出,凡是到该区居住的外地流动人口,要主动向辖区派出所申报登记;凡是将房屋出租给非我区户籍人员的出租房主、房屋中介机构,要及时将承租房屋流动人口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情况向辖区派出所申报登记等。
原文如下:
为全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扩散,根据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有关规定,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应对返程高峰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部署及要求,现就进一步强化我区流动人口管理,特通告如下
一、凡是到我区居住的外地流动人口,要主动向辖区派出所申报登记,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凡是将房屋出租给非我区户籍人员的出租房主、房屋中介机构,要及时将承租房屋流动人口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情况向辖区派出所申报登记,流动人口终止居住的,出租房主房屋中介机构要及时报告辖区派出所;招录、聘用和解聘非我区户籍人员的用工单位,要及时向辖区派出所申报登记,在用工期间,每日对员工进行体温监测,发现疑似感染疫情的人员,需同时报告辖区派出所、所在乡(办)及当地卫健防疫机构。
三、凡流动人口本人未主动向辖区派出所申报登记的,出租房主、房屋中介机构、用工单位知情不报、瞒报、漏报的,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河北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条例》、《河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从严从重处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居住在我区的流动人口要按照《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主动配合卫健防疫机构进行居家隔离、集中隔离、医学隔离。凡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五、广大人民群众发现疫区来我区人员、曾去疫区返我区人员和与上述人员密切接触者,未按要求登记报告的,请及时拔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保定市公安局莲池区分局二O二0年二月六日
为全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扩散,根据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有关规定,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应对返程高峰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部署及要求,现就进一步强化我区流动人口管理,特通告如下:
一、凡2020年1月以来,到我区的外地流动人口,要主动向辖区派出所申报登记,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凡2020年1月以来,将房屋出租给非我区户籍人员的出租房主、房屋中介机构和招录、聘用非我区户籍人员的用工单位,要及时向辖区派出所申报登记;发现疑似感染疫情的人员,要同时报告辖区派出所、所在乡及当地卫健防疫机构。
三、凡流动人口本人未主动向辖区派出所申报登记的,出租房主、房屋中介机构、用工单位知情不报、瞒报、漏报的,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河北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条例》、《河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从严从重处罚。
四、居住在我区的流动人口要按照《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主动配合卫健防疫机构进行居家隔离、集中隔离、医学隔离。凡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五、广大人民群众发现疫区来我区人员、曾去疫区返我区人员和与上述人员密切接触者,未按要求登记报告的,请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竞秀区公安分局
2020年2月6日
来源:保定市莲池区公安、保定市公安局竞秀区分局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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