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建委:海淀区学院里、东城区永定府转为共有产权”商品房

保定楼市发布 2022-01-14 09: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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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官网发布《关于明确海淀区学院里、东城区永佑嘉园销售管理事项的公告》(简称“《公告》”)。《公告》提出,将海淀区学院里、东城区永佑嘉园(即“永定府”)两个项目调整为政府持有产权份额的商品住房项目,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由属地区政府指定,产权份额将于日后公布。

来源:新京报讯(记者 饶舒玮)

1月13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官网发布《关于明确海淀区学院里、东城区永佑嘉园销售管理事项的公告》(简称“《公告》”)。《公告》提出,将海淀区学院里、东城区永佑嘉园(即“永定府”)两个项目调整为政府持有产权份额的商品住房项目,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由属地区政府指定,产权份额将于日后公布。

《公告》规定,上述两个项目按照销售限价及相应产权份额向符合北京市限购条件的家庭(不含法人机构)出售。与此同时,《公告》还对于购房人群规定了优先级,其中具备北京市共有产权购房资格的家庭优先购买,具备北京市购房资格的无房居民家庭次优先购买;如有剩余,符合本市限购条件的家庭可递补购买。

值得一提的是,学院里和永定府将采取公证摇号方式销售,公开登记(不少于5个自然日)、公开摇号、公开选房,由具备资质的公证机构全程公证。按优先级别一次性公证摇号确定各级别购房人选房顺序后,按顺序选房销售,全部摇号人数未超房源数量或选房后房源仍有剩余的,由企业公开销售。

在限售方面,《公告》明确,上述两个项目首次购房人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继承除外)房屋或房屋产权份额。而5年后购房人如需转让房屋或房屋产权份额,政府持有产权份额应一并转让,并按市场价格计算政府持有产权份额转让价款,由属地区政府代持机构收取;转让房屋的税费由首次购房人或其继承人与政府代持机构按各自产权份额分别承担。由此可见,该规定与传统的共有产权房要求“5年限售期满后,购房人只可以转售给同样具备共有产权房购买资格群体,且政府保留原有比例房屋产权”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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