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公积金中心:谨防违法违规“代办代缴住房公积金业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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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9日,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致全市缴存单位和职工的公开信”。内容显示,“近期,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到群众举报,反应个别县(市、区)部分缴存企业为不是本单位职工以及部分人力资源类缴存单位为与本单位不存在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关系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提醒市民对社会上打着“代办代缴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原文如下:
各缴存单位、各位缴存职工及广大市民朋友:
近期,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到群众举报,反应个别县(市、区)部分缴存企业为不是本单位职工以及部分人力资源类缴存单位为与本单位不存在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关系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对此,我中心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并对群众举报的有关缴存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缴存行为进行了核查认定。在核查认定的基础上,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及《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惩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将存在违法违规缴存行为的相关缴存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纳入了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黑名单。
在此,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严正声明,缴存单位为与本单位不存在合法有效劳动关系的个人代办代缴住房公积金并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广大市民朋友对社会上打着“代办代缴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广大缴存职工及市民可拨打12329服务热线或到当地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了解、咨询住房公积金政策及相关业务。
希望全市缴存单位要依法为本单位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我市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条件的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农民工等灵活就业人员可依据《保定市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申请办理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开户,依法享有同单位在职职工同等的权利。
真诚欢迎全市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及广大市民朋友向我中心举报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指出我们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一如既往地为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献言献策,为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更好的服务广大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为打造我市“八个高地”,全力构建京雄保一体化发展新格局贡献一份力量。
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月18日
来源: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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