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丨清苑孙村乡大侯村、魏村镇谢上村征地50亩 部分临高铁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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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8日,保定市国土资源局公布了10则征地公告,其中5则征地公告涉及清苑区。公告显示,清苑区孙村乡大侯村、魏村镇谢上村共征地3.3349公顷,约合50亩,征地用途均为工矿仓储用地。【征地详情 见下图】
参考位置:


征地原文如下:
征地告知书
孙村乡大侯村及相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清苑区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侧(东至:企业占地,南至:小公路,西至:企业占地,北至:企业占地)的土地,面积约0.3487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清苑区第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74.00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28日
征地告知书
魏村镇谢上村及相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清苑区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侧(东至:企业占地、坑,南至:企业占地,西至:坑、谢上村地、企业占地、道,北至:坑)的土地,面积约1.2915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清苑区第II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29.00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28日
征地告知书
魏村镇谢上村及相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清苑区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侧(东至:谢上村地,南至:小公路,西至:企业占地,北至:谢上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6409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清苑区第II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29.00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28日
征地告知书
魏村镇谢上村及相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清苑区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侧(东至:企业占地,南至:小公路,西至:小公路,北至:谢上村地、企业占地)的土地,面积约0.5652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清苑区第II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29.00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28日
征地告知书
魏村镇谢上村及相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清苑区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侧(东至:谢上村地、坑,南至:道,西至:道,北至:坑)的土地,面积约0.4886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清苑区第II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29.00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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