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拧成“一股绳”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

保定楼市发布 2020-12-28 09: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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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建设报消息,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指导城市落实主体责任编制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方案》的文章。

来源:澎湃新闻

据中国建设报消息,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指导城市落实主体责任编制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方案》的文章。

文章指出,近年来,浙江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全力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

确保“一条心”完成调控任务

浙江省住建厅指出,提高政治站位,确保“一条心”完成调控任务。建立完善房地产长效机制,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既是房地产市场调控方式的重大变革,也是事关房地产工作全局的一项根本性制度。浙江省也高度重视,并从3方面重点推进:

深刻理解全局谋划。浙江省把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稳定住房价格放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来统筹,放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战略高度来谋划,不断在深化认识中增强行动自觉。

2019年以来,浙江省将落实房地产城市主体责任纳入各级党委(党组)重要决议和《政府工作报告》内容。2020年年初,浙江省委、省政府把房地产城市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重点督查事项。

坚定执行保持定力。浙江省经济持续走稳向好,人口净流入增长较快,重点城市住房供需关系紧张,房价上涨压力大。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建立房地产长效机制重大决策部署后,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工作会议部署落实。2020年年初,面对疫情冲击,浙江省保持战略定力,坚持房地产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督促各地坚决落实城市主体责任,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20年7月国务院召开房地产工作座谈会后,浙江省委召开常委会、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学习贯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

全力压实主体责任。浙江省委、省政府逐步完善房地产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月监测、季评价、年考核”制度,加大对城市的考核力度。从2019年开始,省委将“一城一策”执行成效纳入对各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内容。2020年下半年,针对部分城市地价、房价波动较大的情况,督促指导7个设区市相继出台或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前,全省所有城市的商品住宅价格指数都控制在“一城一策”方案确定的区间范围内。

推动“一盘棋”落实长效机制

浙江省住建厅指出,浙江省县域经济发达,市、县(市)房地产市场一体化趋势明显,部分重点县(市)房地产市场对设区市市区影响较大。浙江省立足实际,统筹推动,逐步构建起一级抓一级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机制。

研究制定城市主体责任制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细化城市主体责任制的落实要求,明确设区城市不仅要负责市辖区房地产市场调控,还要统筹区域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同时,各区按照事权范围承担相应责任,县(市)对本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负主体责任。明确省级各相关部门的工作指导职责,并确定在浙江省城乡住房工作协调委员会统筹协调下,加强对城市党委、政府房地产工作指导,确保主体责任落实。

指导设区市有序编制实施“一城一策”方案。省内设区市住房供求关系总体偏紧,市场偏热,且各个城市市场特征不同,具备实施“一城一策”的条件。因此,全省按照因城施策的要求,有序推动国家试点城市外的9个设区市开展“一城一策”方案编制工作,不搞“一刀切”,由城市根据实际情况科学确定工作目标、政策措施及市场供应等具体事项。目前,所有城市的“一城一策”方案均已报经省政府批准稳妥实施。

启动重点县(市)“一县一策”方案编制。综合考虑各地房地产市场规模、调控压力及区域市场相互传导影响等情况,全省确定34个重点县(市)编制实施“一县一策”方案。在编制原则上,突出与城市有机衔接,统筹发力;在实施内容上,突出县域特点;在实施方式上,突出城市主体,由设区市部署实施。目前,各重点县(市)基本完成方案初稿。

全面构建监测评价体系。印发房地产市场监测评价政策文件,进一步细化监测评价指标,推进监测工作落地落实。从2020年第三季度开始,按季通报各城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运行评价结果。近期,省政府组成4个督查组,对落实房地产城市主体责任制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

拧成“一股绳”保持市场稳定

浙江省住建厅指出,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提升部门协同能力,4月全省组建省市县三级建筑业和房地产工作专班,由各级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住房和城乡建设(房管)部门牵头,13个相关部门共同参与。

建立工作专班机制。围绕地价稳定、房价稳定、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等要求,建立建筑业和房地产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实行定期会商机制,打破部门数据孤岛,联合启动房地产用地出让、开工和预售、投资统计3张清单的梳理,按照建设时序摸清市场底数,为统筹安排建设和上市节奏,实施精准调控创造了基本条件。

突出重点,合力攻坚。工作专班运行期间,集中攻坚房地产领域复工复产、领导批示落实、信访投诉处理等任务。重点攻克部分地区二手房网签备案遗留难题,经过多轮协调,丽水市、台州市玉环县的二手房网签备案职能重新划归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现全省网签职能的统一。

推动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取得实效。全省房地产市场保持发展韧劲,房地产投资、销售等指标先后于4月和6月回正。1~10月,全省住宅新开工面积增长29.4%,商品住宅上市面积增长20.2%,房地产投资增长6.5%,房地产入库税收增长12.4%,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各地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调控政策,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涨幅进一步收窄,房价总体保持稳定。

出台“一揽子”措施规范市场秩序

同时,浙江省住建厅坚持标本兼治,出台“一揽子”措施规范市场秩序。

加强商品房销售行为监管。针对全装修领域矛盾纠纷出台相关政策,对全装修住宅的样板房设置要求、保留期限、预售管理等作出规定,维护消费者利益。针对商品房委托销售违法违规行为,出台相关措施,从委托主体、代销主体、监管部门3个层面提出工作要求,明确代销事项、代销佣金等17条具体规定,促进商品房委托销售公开透明。

排查治理长租公寓“爆雷”问题。针对近期长租公寓“爆雷”现象,制定《治理规范长租公寓行动方案》,全省和杭州、宁波两个重点城市组建专班,开展专项排查治理。目前,已累计排查各类住房租赁企业近2万家,排查出疑似风险企业近1100家,根据“规范一批、整改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则正着手进行分类处置。

防范化解房地产开发企业风险。从2019年开始建立房地产风险滚动排查制度,初步建立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监测制度,将全省89家较大规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总部)纳入监测范围。同时,各级主管部门累计开展房地产开发领域“双随机”检查221批次,近2000家企业被纳入检查范围。

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先后启动房地产领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购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房地产市场乱象治理等一系列专项行动,累计检查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8000多家,查处600多家,公开曝光24个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保持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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