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保定市南大园乡征收一宗住宅用地 面积约7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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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焦点“楼市快讯”,2018年8月17日,保定市国土资源局发布了一宗征地信息,征地区域位于莲池区南大园乡南大园村,面积约0.4829公顷,约合7.24亩,征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区片价标准为330万元/公顷,约合22万元/亩。
2018年8月17日征地详情如下:
2018年8月17日征地全文如下:
征 地 告 知 书
南大园乡南大园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南大园村;南至南大园村;西至保定市春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至南大园村的土地,面积约0.4829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 28号)规定,拟征收地块位于保定市第I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330万元/公顷。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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