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主城区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将进一步压缩 部分可即办即结

保定楼市发布 2020-07-29 16: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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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更好的服务企业和群众,自2020年8月1日起,保定主城区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将进一步压缩。

保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更好的服务企业和群众,自2020年8月1日起,我市主城区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将进一步压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下列不动产登记(散件)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新建商品房和存量商品房)注销登记;

(三)一般抵押权和较高额抵押权注销登记;

(四)查(解)封登记;

(五)异议登记;

(六)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

二、下列不动产登记(散件)办理时限由3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变更登记;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新建商品房和存量商品房)转移、变更登记;

(三)一般抵押权和较高额抵押权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

(四)预告登记;

(五)更正登记。

三、下列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在建建筑物抵押权首次登记。

四、下列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

(一)历史遗留问题或特殊情况的登记业务;

(二)批量申请的登记、查询业务。五、上述不动产登记业务以受理申请或接受嘱托时间为开始时间,以完成登簿时间为截至时间。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需补充申请材料或需公告、声明的,补充材料和公告、声明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办理时限内。特此公告

保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7月29日

来源:保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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