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项举措!保定主城区住房品质提升政策发布!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为落实国务院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好房子的决策部署,促进住房高质量发展,推动住房品质升级,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舒适、绿色、智慧住房的需求。2025年4月9日,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印发《保定市主城区提升住房品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一、优化规划设计
(一)鼓励优化阳台设计形式。在保证居住安全性与后期管理可实施的前提下,打造设计合理、形式多元、场景多样的住宅阳台,鼓励多层住宅设置开敞式阳台。设置封闭式或开敞式阳台的按照围护结构外表面所围合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入容积率。阳台突出墙体距离不大于1.8米。
(二)允许设置灵活多用空间。可结合外立面造型、不影响安全防护的前提下,合理设置阳台、飘窗、设备平台(室外空调机板)等功能区,上述构件的水平投影面积总和不应超过套内总建筑面积的 20%,且不应大于 30平方米。
(三)丰富室内使用空间设计。为进一步推动住宅设计多样化,住宅单元的地下空间可多样化利用,但地下空间总层高不应超过 6.0米,且不应布置卧室、起居室(厅),地下空间的采光窗突出建筑外墙距离不大于1.5米。住宅起居室(厅)、餐厅、门厅等可设置挑空空间,挑空空间建筑层高不应超过6.6米,且挑空空间建筑面积总和不超过该住宅套内总建筑面积的20%,该挑空空间按照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容积率。住宅层高可提高到不小于3米。
(四)提高中小户型设计品质。高层住宅可以采取多单元形式,优化户型功能布局,提高中小户型的居住舒适度
(五)允许利用地下空间增设共享设施。为丰富住宅项目的文娱活动空间,在满足消防规范等安全条件下,可结合附属绿化景观设计方案,设置下沉庭院,并利用周边地下空间设置公共交往会客厅、健身场所、便民商超等服务设施,但不得设置需要移交的配套设施,地下共享设施不计入容积率。
(六)鼓励拓展住宅底部架空空间利用。为鼓励住宅底部架空设计,打造通透开敞内部环境,可按照架空要求合理设置架空延展空间,以作为住户交往共享使用,延展空间的基底建筑面积不得大于本栋建筑架空基底面积的20%。架空面积不超过建筑基底面积 50%的,不计入容积率。
(七)鼓励设置开敞式风雨连廊。为方便居民休闲与出行,可结合附属绿化方案在小区绿化场地内设置一层有盖且不封闭的风雨连廊、凉亭,累计面积不超过绿地面积的15%,该部分不计算建筑面积与基底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八)提升居民交流会客便利性。为提升小区生活宜居度便利度,补充快递收寄、便民零售、会客交流等基础公共服务功能,可结合小区入口或邻里中心配建邻里共享公共空间。邻里共享公共空间的建筑面积按照700平方米/千户计算,单处面积不大于700平方米,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九)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单元主入口门厅、走道、电梯间应满足担架进出及无障碍设计要求。在保证防止雨水倒灌的前提下,减小住宅室内外高差,主入口优先采用平坡出入口。单元门厅与地下车库连通通道应满足无障碍通行需求,地下车库应按要求配建无障碍停车位。
(十)明确城市界面建筑风貌要求。对于沿城市道路的居住建筑,沿街面应采用公建化风格。对于道路南侧的项目,北立面应作为主立面考虑,避免形成较大凹凸构件。鼓励采用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多种绿化方式,形成多层次立体绿化景观。
(十一)提升建筑立面材质品质。为鼓励提升建筑立面品质住宅建筑外立面采用砖石、金属、陶板等耐久性高品质材料的其饰面层不计入容积率。
二、完善配套功能设施
(十二)推行“熟地出让”。土地出让前,应完成土地平整完善地块道路路网建设,明确地块红线外市政管线设施接入点位。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排水、通信等基础配套设施应提前启动建设,最迟与项目同步交付。精心筛选配套设施完善、区位优良的优质地块列入年度出让计划,优先用于高品质住宅建设。
(十三)改善居住社区功能。住宅小区可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小区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提升住宅小区的整体居住品质。重点关注“一老一小”等人群,兼顾全龄人群,优先设置养老服务、婴幼儿托育、社区食堂等便民服务设施推动托育一体、老幼融合和医养结合。科学布局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智能快递柜、垃圾分类收集点等配套设施,满足居民新的需求增长点。
三、保障安全质量
(十四)提高使用安全性能。严格执行国家与地方安全和消防规范,适当提高住宅建筑耐火等级。鼓励外门窗设置入侵报警设施,门窗玻璃选用安全玻璃。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应满足省、市相关建设标准,防止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的火灾危险和危害,严禁电动自行车及充电电池进入楼宇。住宅设施设备应具备良好的耐用性和安全性,积极采用电子信息等新技术,方便后期检测维修。公共空间及套内空间应采取有效防滑措施,保障居民活动安全。
(十五)防治住宅质量通病。在确保结构安全的前提下,以群众反响普遍的问题为导向,加强对开裂、渗漏、空鼓等常见问题的预防和治理,进一步提升住宅设计、施工的质量水乎。鼓励高品质住宅屋面防水达到现行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级,给水管道采用不锈钢管、铜管。住房应每年进行维护,遇开裂、漏水等情况应及时维修,针对恶劣天气情况应制定并执行应急预案。试点推行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
四、注重绿色节能
(十六)设置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体验场景。在满足公园用地比例要求的基础上,公园绿地、旅游景区免费提供场地,鼓励建设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展示、体验场所,增强公众的体验感和感知度。
(十七)推广绿色建造方式。逐步推行采用基于BIM技术的规划设计、建筑施工、运行维护全生命周期的集成设计、专业协调和协同管理。积极推动新建高品质住宅达到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鼓励住宅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充分利用包括太阳能、空气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住宅建筑空调、照明、生活热水设施等采用节能高效产品。积极采用绿色环保建材,进一步降低新建成交付住宅室内空气中甲醛、苯系物、TV0C等污染物浓度。
(十八)推广低碳运行管理模式。推广智慧能源管理系统实时监测能耗数据。鼓励物业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降低公共区域能耗。
(十九)探索建立被动式超低能耗建设指标交易机制。研究开发企业可按小区建设需求,在缴纳一定额度配建费用后,不再配建被动式超低能耗住宅。探索建立被动式超低能耗建设指标交易资金池,对超过配建要求、建设被动式超低能耗住宅的项目,利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设指标交易资金池实施资金补贴。
五、建设高品质智慧住区
(二十)鼓励构建智能居住环境。建设包括安防监控、智慧物业综合服务等内容的智能住区。数字家庭系统应具备智能化适老化功能和智能化儿童看护功能。设置智能化公共会客厅及便民商超。
(二十一)提升物业服务品质。实施专业化、高品质物业服务,根据高品质住宅运维要求制定相应物业服务标准,适时出台特级物业收费标准,实现质价相符、优质优价。赋能物业企业提升数字化管理服务水平的相关功能。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拓展服务内容,提供各项定制化、个性化特约服务。
六、强化政策支持
(二十二)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的竟买保证金可按起拍价的20%确定,土地出让合同可以约定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出让价款的50%,余款在一年内付清。对于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房地产项目,施工许可审批部门可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作为该建筑工程的用地批准手续办理施工许可证。
(二十三)鼓励二孩以上家庭购房。合理认定多子女家庭住房贷款套数。按国家政策已生育、抚养2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公积金管理部门按首套住房信贷政策办理贷款。
(二十四)实施财政补贴。对获评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项目给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0元,单个项目(以立项标准文件为准)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已享受省级补贴的项目不再重复补贴。凡在本政策执行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购房人,可持所购房屋网签备案合同、购房全额发票和监管银行出具的预售房款已全额进入监管账户的证明,向项目所在地区级财政部门一次性领取1万元的购房补贴。
(二十五)加大“白名单”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扩大“白名单”覆盖范围,应进尽进、应贷尽贷能早尽早。金融机构要强化金融支持服务,做到快审快贷、应贷必贷,加大“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力度。对高品质住宅要优先纳入“白名单”,为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二十六)优化预售现售制度。允许商业银行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在充分评估房地产企业信用风险、财务状况、声誉风险等的基础上进行自主决策,与优质房地产企业开展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业务。逐步推行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与开发贷资金联动监管机制。试点商品房现房销售。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适用于主城区,有效期1年。未开工建设项目及项目内未开工的独立地块,可采用本措施进行规划方案优化调整。本措施其他各县(市、区)可参照执行。
来源: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