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民政府发放4200万元消费券!5月18日开抢

保定楼市发布 2020-05-15 11:2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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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人民政府出资4200万元,发放100万张政府消费券,组织开展“保定消费嘉年华”活动,让利百姓,加快市场复苏。

注意啦!

保定“消费嘉年华”活动来啦

活动时间: 5月18日-7月18日

五批共发放 4200万元

每天十点发放

先抢先得,抢完为止

本活动面向保定市所有市民

及外地来保消费者

千万不要错过啦~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社会运行的重要指示精神,响应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要求,采取“政府资金补贴、商家让利促销”的方式,保定市人民政府出资4200万元,发放100万张政府消费券,组织开展“保定消费嘉年华”活动,让利百姓,加快市场复苏。

“政府消费券”温馨提示

1、“政府消费券”发放计划?

政府消费券总计4200万元,一百万张券,共分五期,每期十天。活动期间,每天十点通过微信公众号“保定发布”按一定比例投放。

2、“政府消费券”使用范围?

保定市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满城区、徐水区、清苑区和白沟新城等七个区内已报名的商场、超市、餐饮和汽车销售企业。

3、“政府消费券”如何领取?

消费者可搜索微信公众号“保定发布”,在公众号底部点击“领消费券”,进入派券页面进行抢券,消费者先抢先得,抢完为止。消费者抢到后,自动同步到我的券包,去线下门店消费,可以在支付时直接抵扣,完成核销。

⑴关注“保定发布”微信公众号,选择“领消费券”。

⑵选择“立即领取”

⑶领取成功后,卡券自动进入“我的券包”。

4、“政府消费券”使用规则?

百货类:消费满200元以上可使用50元“政府消费券”一张,消费满300元以上可使用100元“政府消费券”一张;

超市类:消费满50元以上可使用10元“政府消费券”一张,消费满100元以上可使用20元“政府消费券”一张,消费满200元可使用50元“政府消费券”一张;

餐饮类:消费满100元以上可使用20元“政府消费券”一张,消费满200元以上可使用50元“政府消费券”一张,消费满300元可使用100元“政府消费券”一张;

汽车类:具有保定市本地身份证或暂住证,购买本地汽车销售企业销售的“国六”排放标准汽车、新能源汽车,并在本地上牌的个人消费者,可使用2000元“政府消费券”。

上一期未消费“政府消费券”,自动滚入下一期发放活动。

5、“政府消费券”可重复申领吗?

每个微信账号在每一期次每种消费券限抢一张。每期均可参与。

6、政府消费券使用注意事项有什么?

⑴“政府消费券”自领取之日起,10天有效。

⑵“政府消费券”根据百货类、超市类、餐饮类、汽车类四种类别,分别在对应公示公开的商场、超市、餐饮和汽车企业中按一定配比使用。

⑶“政府消费券”不设找零、不可提现。

⑷每单消费仅限使用一张“政府消费券”。

⑸结账时消费者出示“政府消费券”,商家扫描核销。

⑹消费者在使用“政府消费券”消费时,可以与商家促销活动叠加使用。

7、商户如何报名?

在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满城区、徐水区、清苑区和白沟新城等七个区注册的商场、超市、餐饮和汽车销售企业均可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报名。

8、商户如何参与活动?

消费者在线下消费时出示政府消费券二维码,商户扫描核券,核减消费券金额后,按照实际金额收取。具体核券收款请参照报名表核券流程。 

9、商户核销的消费券资金如何结算?

核券次日,由商务局将上一日累计核券金额划转到商户报名登记的银行收款账户(节假日顺延)。

10、活动商户注意事项有什么?

参加活动的商户要严格遵守活动承诺,不得在政府电子消费券使用过程中哄抬物价,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政府电子消费券的使用,对于违规的企业,一经查实,将取消参与活动资格,收缴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处理。

11、活动商户能组织自己的活动吗?

本活动鼓励各商户主动参与促消费活动,同时积极开展本店促销活动,优惠让利,让市民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咨询电话

保定市商务局:3310821

莲池区商务局:3376387

竞秀区商务局 :3089191

高新区招商局:3108886

满城区商务局:7071566

清苑区商务局:7950069

徐水区发改局:8683662

白沟新城经发局:2889922

记得调好闹钟

5月18日10:00

开始“抢券”啦

祝大家都能抢到消费券

来源:“保定发布”微信公众号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